打造专业“守护者”队伍。草案提出,国家将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设定学历、专业门槛,并建立托育师职称评定标准。同时,草案设立了严格的托育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比如,有暴力伤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得担任托育人员。
规范服务“全过程”。从科学引导婴幼儿进行多种形式的游戏玩耍等活动,到不得在面向婴幼儿的活动中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从为婴幼儿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对婴幼儿在托期间的生活进行记录;从建立健全婴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到加强婴幼儿常见病预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草案对托育机构的服务提供作出细致规定。
强化监管“无死角”。托育机构应当在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食品操作间等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视频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九十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托育服务综合监督管理机制……一系列“硬杠杠”,字里行间透着“严”字,旨在让托育机构成为让孩子安全、让家长安心的“温馨港湾”。
突出普惠导向,让托育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可及——
发展托育服务,核心在于普惠。草案明确要“构建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并“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为此,草案设“保障措施”专章,直指扩大供给、降低成本的关键环节。如,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等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期待不久的将来,更多婴幼儿能在阳光下、在爱和专业中,安全、健康、快乐地迈出人生第一步。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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