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3月6日下午和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分别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报告修改情况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中央预算草案,并代拟了关于计划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预算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修订草案修改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结果的报告及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决定将修订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刘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