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谋远虑,一以贯之。
“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
生态环境法典诞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此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确立为法律制度规范。
制度骨架更稳固,治理脉络更清晰。三部重要法律如三块沉甸甸的基石,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更高水平。
以法治护发展保民生,与百姓期盼同向而行——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对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三部重要法律,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科学指引,一条条一款款回应群众期盼、护航经济发展、饱含民生温度。
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设立一编,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鲜明展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前瞻性。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教育、医疗、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关切作出规定,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
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规定“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保障国家发展蓝图更加合乎民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三部重要法律的出台,标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高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必将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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