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议程草案共有8项,分别是: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广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省级预算;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议程草案还需经1月10日下午各代表团召开会议进行审议,11日上午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广州、深圳和各地级市分别组成代表团,解放军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共22个代表团。代表们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会前调研和视察活动,为出席会议做好充分准备。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