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广大退役军人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做好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内在要求,是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缓解生活困难、实现个人价值的现实需要,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立足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强化择业引导、加强岗位推荐、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帮扶措施、用好公益性岗位、做好技能培训等,提供多岗位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使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就业。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用好相关资金、不断加强对接协作,保障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