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向你们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回通知书》,告知你们在参保期间仍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须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们未依法向我局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们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后,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并前往就近人社分局办理扣发手续。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严重失信人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富豪支行
银行账号:2011025009026408808(如银行柜台办理转账,子账号为01)
传真:0760-88336303
联系电话:0760-88225718
特此公告。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