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在2019年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反映了中山市土地市场一段时期内的整体变化趋势,为政府统筹土地开发布局、制定土地政策措施、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按照基准地价更新管理要求,本轮基准地价估价期日由2019年1月1日更新为2022年1月1日,并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上轮“公共服务用地(类型一)”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上轮“公共服务用地(类型二)”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更具有现势性。
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公用设施用地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根据国家规定,基准地价应结合市场变化情况,每2至3年更新一次。
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中,商服用地价格适当回调,住宅用地价格有一定幅度上升。与上轮成果相比,受疫情及电商的影响,成果更新期间我市商业物业的租金及出租率均呈下滑趋势,结合土地市场情况,本轮基准地价更新中,商服用地价格进行适当回调。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在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前,我市住宅用地价格水平呈先上涨后回调的态势,整体为上涨趋势,结合土地一级市场出让情况和住宅房价水平,本轮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价格有一定幅度上升。
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增加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结合土地实际征收和供应成交情况,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的基准地价价格水平均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