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行的理由非常充分,那就是香山的寄庄太多,寄庄逃避赋税和徭役,严重影响了本县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何谓寄庄?词源上这样解释:明代至清代前期,地主为逃避差徭,多在他处买田立庄;或假借外地官僚名义在本地设立田庄。这些寄庄属于私产,不在税务制度之内。
他深知一般的办法解决不了这一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思来想去只有升级为州,行使相对权力大些的行政管理制度来遏制腐败。
结果,他的上书遭到各方势力的打压,请求未获任何支持。香山这块有着大量新生沙田的地方仍被来自周边各县的豪族分食,是他们眼中的一块不可多得的肥肉。
策划/吴森林 文/本报记者 杨彦华
●身份标记 新老沙田的社会演变
明末香山的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的李孙宸有一篇记录家乡大榄都(今小榄一带)的小品文叫《两榄风景地势图说》,文中充满了自豪感:
两榄一乡,风水形势,东西两海,大溪数十里,围绕一乡。楼房屋宇,联络不断,火烟相盖,烟户人丁共十数万。人如蚁队,路上往来,时时川流不息。乡内山峰五座,金木水火土,名为五星聚境,旗鼓把门,百官朝拱。九龙入洞于乡内,双美拱桥通两榄,开元古寺内有梅花泉,飞驼直上通天桥。三墟六市,九洲八景,东有跃龙,西有起凤,登云望月,渔翁归晚,老树巢鸦,五松六路三丫水,一洞梅花十二桥。岁岁菊花看不尽,诗坛酌酒赏花村。
在他的笔下,大榄都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最后发出由衷的赞美,“岁岁菊花看不尽,诗坛酌酒赏花村。”大榄都的菊花由移民过来的人们种植并成为传统,菊花年年花开不败,人们在开满菊花的村里饮酒赏花,一派祥和。
李孙宸笔下的大榄都属于大沙田地区。地理学意义上的珠三角大沙田地区在明代中期已初步形成,这包括了成形于大德八年(1304)前后的香山西北部冲积平原“西海十八沙”(榄面沙、螺沙、流板沙、绩麻沙、高沙、乌沙、白鲤沙、太平沙、庵沙、观音沙、石岗沙、戙角沙、白蚝沙、指南沙、拱北沙、横栏沙、鸡翼沙、赤洲沙),范围就是今天的小榄、东升、坦背、横栏一带。还包括了成形于明中叶嘉靖二十一年(1542)前后的香山东北部的冲积平原“东海十六沙”(大拗沙、中沙、罟步沙、坡头沙、吴婆沙、马鞍沙、石军沙、浮圩沙、牛角沙、大南沙、三江沙、白鲤沙、浪网沙、鳡标沙、田基沙、海心沙),范围在今天的东凤、南头、阜沙、黄圃等一带。
这两个淤积过程形成了地理学意义上的新三角洲的一大片区域,与之前的形成于宋元时期的老三角洲连为一体,形成了今天珠江三角洲的基本格局。
伴随着沙田形成的先后顺序,干预和改造沙田的人类抵达,又形成了社会生活领域里的沙田和民田,沙田之争成了明代社会珠江三角洲重要的社会生活领域。
长期研究珠三角社会生活领域的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刘志伟认为,明清时的珠三角沙田,指的是沿海地带由江河带来的泥沙冲积而成的土地;民田是指按照民田科则征收田赋的土地。二者之间的区分,不单是指土地自然形态的差别,实际上是在地方社会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一种地方政治格局、一种身份的区分,甚至是一种“族群”认同的标记。
在明代香山,大量存在着一种寄庄的土地,有点像“飞地”,就是刘志伟所指的沙田,这些土地属于那个时代崛起的士绅阶层,政府收不到他们的税,因此也是各县士绅阶层眼中的一块肥肉。这些士绅阶层崛起于明代中叶。
●士族崛起 大礼仪背景下的大沙田士族的形成
1522年,珠三角士族以集体的形式登上历史的最高舞台,代表人物是方献夫、霍韬和湛若水。
1521年,在作死的路上拼命蹦达的正德皇帝终于把自己作死了。由于他没有子嗣,远在湖北钟祥的明宪宗朱见深第四子兴献王朱祐杬的次子朱厚熜接到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皇位大馅饼。
1521年朱厚熜正式即皇帝位,次年改元嘉靖。明世宗继位不久,即命礼臣一起商议兴献王的封号。朱厚熜执意要把自己的生父以皇帝的身份祭祀称为“皇考”,而把武宗的父亲孝宗皇帝称为“皇伯”。杨廷和、毛澄为首的武宗旧臣们之间关于以谁为皇考(即宗法意义上的父亲),以及明世宗生父尊号的皇统问题发生了长达三年半的礼仪之争,史称“大礼议”。
嘉靖皇帝的想法仅仅得到以新科状元张璁为首的少数几个人的支持,其中就包括了来自广东的方献夫、霍韬和湛若水。他们引用古代典籍,认为继嗣、继统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孝道。他们这一观点让朱厚熜感动得热泪盈眶。
众所周知,最后的胜利者就是嘉靖皇帝。也正因如此,方献夫、霍韬和湛若水登上了历史的最高舞台,特别是霍韬。
这位南海县石头村的霍韬,时人评价他气量小、抓住机会就打击异己,但是他有着惊人的培育家族势力的能力。霍韬让家族振兴是通过以私产为宗族的共有财产的手段,进而经营成为持久的公有财产的经营思路。霍韬进入官场后,霍氏的经济活动范围更是涉及到多方面,他们在香山设置寄庄地,在佛山城市里进行商业活动,开发银矿山等。又在1525年建大宗祠祭祀祖先,还建起了石头书院,组织族人过着共同居住共有财产的生活,把所置产业移交宗族作为公有财产。以此奠定了宗族的经济基础。
他为珠三角士绅阶层经营家族树立了一个可以模仿和复制的榜样。接下来,珠三角大沙田地区兴起建立宗祠的热风,这一风气持续到了清末,以至于对当下还有深远的影响。
●宗族崛起 祠堂和宗庙兴起
1525年霍韬在自己的家乡建了一座家庙式的祠堂,这是珠江三角洲第一座公开兴建的“家庙”式祠堂。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教授科大卫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关注华南地区在明清时代的社会生活和宗教礼仪。他认为四个事件左右了明朝珠江三角洲社会的形成:第一是明初实施的里甲制度;第二是1449年的“黄萧养之乱”;第三是长达十年的对“猺民”之战;第四就是1522年的“大礼仪”。
这几个事件成为扇动翅膀的蝴蝶,它们彼此关联,带动了珠三角地区大兴祠堂之风,另外就是让香山成为别人眼中的“肥羊”。
明朝初年为了给王朝提供可靠的税收,全国开始推行里甲制。朱元璋试图通过推行里甲制度规范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形成以安分守法的地主富民为乡村社区领导层的社会政治秩序。珠三角收编成国家户籍的人由本地土著、四处游荡的疍民和屯田的军户组成。到明代中后期,建立在里甲体制上的原有乡村社会呈现出明显的分解趋势,乡村社会的支配权力转移到士绅、土豪等非职役性地方精英手中。士绅、土豪的土地兼并引发了1449年的“黄萧养之乱”,起因是他殴打占沙抢割的恶人,当时香山大榄都和黄梁都的农民加入了这场起义。参加这场起义的多是疍民和无籍之人。起义持续了一年多,黄萧养最后被流箭射死。
猺民,也就是后来的瑶族。明代的崇姜里是大藤峡“猺乱”核心区,居住于当地的人是一群没有户籍的山野之人,他们均被标示为“猺”,他们占着有利的地势打财劫货。朝廷用了十年的时间,嘉靖年间“猺民”最终接受朝廷招抚,变成了户籍人口,又利用当地的士绅阶层对他们进行礼教规范。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有没有户籍,是确认一个社会成员身份地位的重要标志。有户籍意味着在向社会政府履行一定义务的前提下,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权利,而所谓的无籍之户,一般被视为失去合法身份的人,社会地位亦较为低下。
在这样一种与以往传统不同的社会秩序下,要让民间社会与国家权力在政治上和利益上趋于一体化,处在民间社会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中介人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是士绅和宗族社会在明中期勃兴的根源。
霍韬之后,珠三角大沙田地区兴起建“家庙”式祠堂的风气。朝廷很快看到了它的功能,祭祀祖先与士大夫地位结合,在国家认可的礼仪之下可以成为一种政治稳定的手段,他们可以称得上是“双向奔赴”,它还满足了包括新兴地主阶级在内的发财的愿望。
“大礼仪”之后,庶人(老百姓)的礼仪也不得不变。1536年朝廷准礼部尚书夏言所奏,放宽了僵化的地位划分。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在宋代以前,一般的庶人(老百姓)是不能堂而皇之祭祀自己的祖先的,如果有,是违法的,这叫“礼不下庶人”。只有皇族才有宗庙和祭祀先祖的资格和宗庙建筑。南宋理学家朱熹开始倡导礼法,贵族可获准修建祠堂,贵族和高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修建的家庙里祭祀三代先祖。
这种划分一直阻碍了有钱人家在“家庙”式的建筑物中祭祖。不过,虽然法律仍然强调只有高官家族才能兴建这类建筑物,但大多数家族都能找出当过高官的同姓祖先。这就是为什么珠三角地区几乎所有的族谱和家谱都会将自己的出身与几位同姓的当过高官的祖先联系拉扯到一起的原因,他们是在为自己修建祠堂找合法性。
科大卫认为,16世纪的礼仪革命,为王朝国家提供了一套理论,使得王朝国家与地方社会相结合。宗族利用符合传统王朝文化的仪式等资源,塑造出一种文化权力,从而在珠江三角洲的历史叙述中占据主流,其他群体则被视为异类,成为历史的失语者。
●香山战场 豪族眼中的肥肉
嘉靖年间,乡绅的家族、奴仆、族人等在土地所有、市场管理等领域得到地方官府的保护甚至用暴力的手段来谋求利益。他们把手伸到了香山广袤的沙田来了。
崇祯年间有一本刊行的书叫《盟水斋存牍》,这是一本记录明朝广东财产纠纷案件犯罪的实录,大量记录了乡绅之家从事市场占有、贸易、私盐贩卖、沙田争夺的案例。广东比较著名的人物:陈子壮、陈邦彦、霍韬就出现在这本实录书中。
香山的沙地被整治成可耕种的沙田以后,由于在广州诸县中,香山开发最晚,形成的沙地范围又最广,是非课税的地方,利益有目共睹。沙田成为发达地区乡绅争夺的战场,经常发生占沙、抢割、械斗的纠纷。
霍韬在《赠黄尹宰香山叙》里说:
然番禺、南海、新会、顺德、东莞五邑之民,皆托籍寓产焉。一邑丛五邑之产,则多大姓。
清代学者屈大均《广东新语》载:
粤之田,其濒海者,或数年或数十年,辄有浮生。势豪家名为承饷,而影占他人已熟之田为己物者,往往而也,是谓占沙。秋稼将登,则统率打手,驾大船,列刃张旗以往,多所伤杀,是谓抢割。斯二者,大为民害,顺德、香山为甚。
从他们二人的文字中可以了解到,当时广州府下的五县番禺、南海、新会、顺德、东莞的士绅阶层都染指了香山的沙田。为了得到那里的土地还不惜使用各种违法犯罪手段。
黄佐在嘉靖版的《香山县志》里记录了这种土地兼并的恶行:
寄庄人户,吾广各县有之,而奸诡推避,不畏法度者,惟香山而已。本县田粮二万二千有奇,寄庄顺德县官民米四千四百五十九石零,新会县官民米二千六百二十八石零,番禺县官民米四百四十八石零,南海县官民米五百四十三石零。
可见当时的香山寄庄问题非常严重,香山粮食产量共二万二千石,寄庄就占去了八千石。
“岁岁菊花看不尽,诗坛酌酒赏花村。”李孙宸笔下的大榄盛景只是表象,围绕着盛景背后的沙田争夺充满了刀光剑影、巧取豪夺。在明一代,五县的进士及第者,番禺91人,南海151人,新会45人,东莞79人,顺德99人,而香山只有区区12人。在向官僚集团输送人才的能力上,香山显然处于绝对劣势。
这就决定了香山沙田之利势必会被其他五县豪绅分食的命运。
如何让弱肉不被强食?当时珠三角地区的士族形成了普遍共识,那就是让宗族的机能发挥到极致,用宗法统治族人、扶助族中贫困、发展族田、教育族人,以考取科举或者任官为目的。
霍韬对族人的要求最能体现这种思想,他的第一要求,凡是子侄七岁以上入社学,十岁以上读书,边读书边耕作。十五岁以上习举业就不耕作了;二十五岁以上举业不成,回家种地。举业已成,及入府县学,免耕作。四十五岁以上的以兴家业为最大功劳。霍韬育有四子,长子15岁注《楚辞》,可惜早亡,其余三子是与瑕、与璎、与民,他们先后乡试中举。后来,他和他的族人由于太过于爱自己以至于被人告到嘉靖皇帝那里,后来慢慢失去了皇帝的信任。
但是,与霍韬同为正德年间进士,又在嘉靖年间同朝为官的香山籍进士黄佐却走上了与霍韬不一样的道路。他在香山老家仅有祖产70亩地,他把更多的精力花在著书立说、诗书传家上。后世把他的精神传递了下去,因此有了“四百年里第,十八世书香”的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