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火炬开发区正式颁发了新的产业扶持政策。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负责人、四级调研员苏炳洪介绍,火炬开发区现在形成了现在的“1+4”新政策体系,包括1份总则和4份专项资金政策。其中,《中山火炬开发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总则,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余4份为具体扶持细则,即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扶持办法》《推动服务业振兴发展扶持办法》《先进制造业扶持办法》及《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扶持办法》。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扶持办法》融合了原来的科技强企、科技金融、瞪羚企业、产研院创新中心、孵化育成以及孵化专项资金6份政策。比如,优化支持举措,研发费奖补由存量改为增量奖励,对连续两年、三年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加倍奖励,加大对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优质企业的培育力度。金融政策方面,新增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北交所上市企业奖励和获创新积分A类企业融资补贴等条款,加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火炬开发区企业的奖励力度,优化调整上市挂牌奖励等条款。《推动服务业振兴发展扶持办法》针对火炬开发区服务业短板弱项,突出重点赋能服务业振兴发展。比如,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鼓励引入头部互联网企业打造电子商务园,发展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先进制造业扶持办法》中,增加了对企业绿色发展的支持,生态环境改造投入补助最高可达300万元;大力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最高可达1000万元。《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扶持办法》对标先进地区,加大扶持力度,突出发展实效。比如,加大临床前研究以及三期临床研究及产业化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药品研发资助最高可达1亿元;调整在火炬开发区销售并结算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的奖励标准,按照每个品种销售收入的0.3%-0.5%给予奖励,每个品种奖励不超过3年,累计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已第一时间发布到火炬开发区政务网站和《中山火炬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对接中山市政数局在“中山市惠企政策平台”进行发布。同时,通过火炬开发区商会向其全部会员以及区属集团公司向其服务的园区企业进行推送。
另外,火炬开发区开发的“炬省事”企业服务平台已于3月27日正式上线运营。“炬省事”4个子平台之一的“炬政策”具备惠企政策一键匹配功能。新政策还引入了“免申即享”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