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发出对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让张某某回到企业继续生产经营,涉案企业员工大量流失、产能大幅减缩、供货款难以收回等问题得以改善,企业产能逐渐恢复,订单回归稳定。企业保住了,张某某还申请了两个新能源路灯的专利。
事实证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2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严惩侵企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同时坚持平等保护理念,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有“严管”,也有“厚爱”,以能动履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中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文/图 隋胜伟 陈芝敏 刘斌
【一】 严惩侵企犯罪
【案例】3人因销售价值过百万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获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丘某某等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就是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推动知识产权协作保护的典型案例。
2019年11月开始,为牟取经济利益,丘某某、陈某某、丘某新购进假冒“黑人”牌、“高露洁”牌、“清扬”牌等注册商标的牙膏、洗发水等日用品,在佛山市南海某百货商行、某仓仓储部内与正品混杂销售。
2020年4月27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商行和仓储内缴获尚未销售的假冒“黑人”牌牙膏一批,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43561.6元;假冒“清扬”牌洗发水一批,货值金额人民币1029975元。经鉴定,上述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和冒用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厂名、厂址的产品。
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接访被侵权公司的法务总监及诉讼代理人,认真倾听企业诉求,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出发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为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检察机关领导还主动专程走访黑人、darlie商标被授权使用者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走访涉案公司所在地的部门和商会,围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创新、防范商标侵权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召开案情分析会,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补强证据。
2021年1月8日,检察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丘某某等3人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和罪名,判处被告人丘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22年7月4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检察官介绍,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障了被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检察机关持续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助力中山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举措】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严惩侵害企业的涉黑恶犯罪
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惩治利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严厉打击因为经济纠纷引发绑架、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各类刑事犯罪。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黑侵害民营经济权益犯罪36人。
●严惩侵害企业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动,办理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类涉民营经济犯罪840人。深挖长期侵蚀、 损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内部“蛀虫”“内鬼”,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196人。
●严惩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2022年以来,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2人,摸排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523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保护,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会议纪要和推进知识产权“两法衔接”协作意见,在镇区和市烟草专卖局设立检察工作联系点或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专业团队组建,充分运用“外脑”,有力推动形成点面结合、市镇联动、集中统筹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合力,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严惩侵害企业的涉金融安全犯罪
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主动与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合力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及“校园贷”“套路贷”等犯罪活动,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5人。依法惩治洗钱犯罪,建立涉洗钱犯罪快速提前介入通道,共办理洗钱犯罪13人,依法办理朱某发等人通过地下钱庄账户在内地与澳门之间转入转出赌资、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非法经营案。
【二】 强化法律监督
【案例】高效精准监督 守护企业合法财产权
2021年5月19日,上海某公司法定代理人崔女士专程从郑州到中山向检察机关致谢。
因借款合同纠纷,上海某公司被法院执行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存款也被裁定扣划或冻结。上海某公司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中山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借款合同关系的事实,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遂向原审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原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经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
2021年4月13日,上海某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请求删除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执行回转已被执行的款项。上海某公司再次向中山市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经检察机关耐心细致工作,上海某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被删除,原审法院开展执行回转工作。
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我市检察机关提高服务保障企业效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举措】大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涉企案件刑事诉讼监督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通过涉访涉诉、“两法衔接”平台等挖掘线索,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以及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针对涉企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64件。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各类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涉民营经济刑事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3件。
●强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审查民营企业申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2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标的总额达3亿余元。审查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监督案件16件,加强对涉企案件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错误执行的监督,持续开展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大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申诉权保障、反向审视、公开审查等办案机制,办结涉民营经济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产权保护案件33件。
【三】 依法能动履职
【案例】案子办结了 企业“病症”治好了
是什么让一个长期经营贸易进口汽车发动机润滑油业务的企业“病倒了”?又该怎样对涉案企业“对症下药”实施“康复治疗”呢?这要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中找到答案。
中山市Q公司是一家主营汽车发动机润滑油贸易进口及大陆销售业务的中小企业。由于润滑油类别不同,申报进口使用的税号也相应不同,不同税号申报进口润滑油时存在缴税税额的差异,为牟利,中山市Q公司以伪报商品税号的方式,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间在深圳湾口岸走私进口壳牌润滑油17单,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72627.83元。
公司负责人吴某某、陈某某追悔莫及。
“办了案子垮了企业,这不是我们办案所希望得到的结果”办案检察官说道。2022年以来,最高检在全国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能不能为“带病企业”做一次精细“合规手术”,让企业实现“司法康复”呢?
经检察机关综合审查认为,涉案企业走私普通货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涉案企业及负责人员主观恶性不大,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退缴税款及违法所得共人民币200万元,且涉案企业有适用企业合规整改的强烈意愿和合适基础条件,经报请省检察院同意,最终决定对涉案企业依法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工作。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涉案企业犯罪情节、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涉案企业进行评估、监督、考察,为涉案企业 “靶向治疗,精准开方”,指导涉案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考察期满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考察组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出具合规考察的书面报告。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考察报告,结合本案犯罪情节、涉案企业和负责人认罪认罚态度以及合规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析,拟对涉案企业及有关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为提升不起诉决定的公信力和公正性,深化检务公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通过合规整改验收的涉案企业及负责人作出拟不起诉处理。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企业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们一定以此次合规改革为契机,往后严格依法经营!”听证会结束后,当吴某某、陈某某收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时,激动得连声道谢。陈某某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公司经过此次企业合规换羽新生,制度完善了,规模也扩大了,公司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都充满了信心。
【举措】努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慎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关于对民营企业负责人逮捕、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2年以来,共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不捕不诉213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8人,判处缓刑129人,236人得到了依法从宽处理。如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过程中,对于初犯、真诚悔罪,并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处理欠薪事宜,全部支付维权工人工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共10人。
●慎重适用限制财产权利等措施
办案中尽量不采取限制财产权利的侦查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尽量为企业正常经营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不因办案切断民营经济“命脉”。如在办理一宗非法集资案件中,依法督促办案机关对案外企业善意取得涉案车辆解除过户限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该企业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服务经济发展检察方案。
●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2022年4月,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改革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11家单位建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以及联络员、联系人等各项制度机制,出台《中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性文件,推动建立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确保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和正在审批涉企合规案件共16件,机制适用率居全省第二,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安心生产。
●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
建立驻重点企业检察官联络员制度,主动走访民营企业,认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对检察产品、法治工作的具体需求等,使检察职能的履行与企业的司法需求精准对接,真正做到帮到点、扶到位。对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及在财会、采购、安保管理等岗位、环节存在的风险,制发检察建议4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防范管理风险;依法妥善处理企业诉求360件,到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开展法治宣讲16场次,覆盖企业15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