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在办理生态环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由于行政机关之间信息不畅通,导致出现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主体被恶意注销的问题。”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力表示,对此,检察机关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在各自领域提出相应的解决或改进方式,通过联签《机制》汇聚合力,各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据悉,《机制》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向市市场监管局推送“黑名单”“白名单”,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黑名单”上的企业进行受限,市司法局、市政数局积极推进信息化数据共享机制,法院、检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各单位从源头上治理、破解环境违法行为“执行难”困局。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制》一方面能够给予恶意注销企业警示,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恶意注销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打破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壁垒,实行双向信息共享,从根源上切断被处罚主体通过恶意注销逃避处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