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属碘缺乏地区,补碘是一项长期任务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黄诚介绍,我市自1996年推行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以来,从2010年至今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我市生活饮用水碘含量低于40ug/L,属于碘缺乏地区,必须长期坚持综合防治措施,才能从源头预防碘缺乏危害。据了解,市疾控中心每年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碘缺乏病消长趋势,为科学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据了解,2021-2022年市疾控中心在全市开展了生活饮用水碘含量调查,全市共在23个镇街283个行政村(社区),采集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及混合式供水132个采样点132份水样,各采样点水碘含量范围为1.04-28.60μg/L。全市283个行政村(社区)水碘含量中位数范围为1.42-9.38μg/L,均低于40μg/L,均属于碘缺乏地区。因此,今后应继续坚持普遍食盐加碘策略,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全市消除碘缺乏病成果。
黄诚表示,碘缺乏对人体各个阶段都会造成损害,不同生命时期碘缺乏的主要表现不同,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0-3岁婴幼儿、学龄前及学龄儿童是最容易受碘缺乏危害影响的高危人群。中山市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已经降至消除标准的5%以下,8-10岁儿童碘营养状况处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适宜水平(100-299微克/升),但孕妇群体总体上仍处于轻度碘缺乏状态,仍需不断加强监测及宣传教育,持续做好孕妇重点人群的碘缺乏防控工作。
■食用碘盐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措施
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主任医师李玉表示,对一般人群来说,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食盐;对妊娠妇女来说,备孕期和孕期妇女为达到良好的碘营养状态,除坚持食用碘盐外,每周摄入1-2次富含碘的海产食品,如海带、紫菜、贻贝(淡菜)等;哺乳妇女应同妊娠期一样食用加碘食盐,每周摄入1-2次富含碘的海产食品,如海带、紫菜、贻贝(淡菜)等;对出生后至36月龄内的婴幼儿来说,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可获得一定量的碘。
“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快速增长,对碘的需要量增加。因此,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应坚持食用加碘食盐。”李玉表示,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是食用碘盐。加碘食盐中的碘化物在潮湿、高温和酸性环境下容易发生化学反应转变为分子碘挥发损失,所以市民应购买小包装和印有指定标识的加碘食盐,一次购买的加碘食盐不宜过多,存放时间不宜太长;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炉火的地方,最好避光保存;为减少碘损失,菜品出锅时放盐。
李玉提醒,中山即使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状态,仍然要坚持食用碘盐。因为碘缺乏危害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造成,而自然环境缺碘现状是难以改变的,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维持3个月。此外,如果每日食足够的海产品,是能够满足人体碘需要量的,但实际上每天食用足够量海产品并且坚持长期食用的普通群众是非常少的。而且从经济、方便、实用和安全角度考虑,食用碘盐补碘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
本报记者 周映夏 通讯员 刘姝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