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市气象局局长李良介绍,中山属于雷电灾害高风险区,据不完全统计,1996至2021年,中山市因雷击伤亡人员多达数十人,经济损失达上亿元。因中山1996年出台的《中山市建筑物防雷设施管理办法》中,较多内容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所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起草并推出了《规定》。据悉,《规定》为中山市首部关于防雷减灾类的政府规章,共六章三十二条,有利于提升中山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就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等话题,回答记者相关提问。
◎问:应急管理部门在行业监管中,将怎样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陈志滨:市应急管理局一向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领域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在重点作业场所,从源头审批、事中监管等环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防御雷电灾害相关工作。
其中,甲乙类场所的雷电防御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是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日常监管中,市应急管理局也将企业雷电防御措施列为必检项目,并配合气象部门更新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指导督促重点单位认真履行义务。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督促有关企业完善雷电防御设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
◎问:建筑物可通过哪些措施防御雷电灾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支喜华:建筑物防御雷电灾害的措施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是防直击雷,主要是在建筑物上安装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接闪器,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建筑物免遭雷击;第二是防雷电感应。将建筑物的屋顶、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第三是防雷电侵入波。在设计、建设阶段就采用地下电缆供电,并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
◎问:作为政府立法、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市司法局将采取什么措施促进和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
●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市司法局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市气象局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知法守法率;二是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工作,主动跟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针对《规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各部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或者制定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三是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行政执法评议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各镇街严格实施政府规章,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本报记者 李鑫 冯明旻 通讯员 于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