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提出,力争2023-2025年,全市累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效益进一步改善,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支持“新升规”企业成长,《措施》推出了若干优惠与鼓励政策:降低“新升规”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新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新升规”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市政府设立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上规上限。继续支持“新升规”工业企业,对2021-2022年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规后连续2年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且未享受过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奖励的,每家奖励10万元。
《措施》还对“新升规”工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政策进行了优化,2023-2025年,对2021-2023年“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0%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