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22年,中山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合计103件,败诉率5.82%,低于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16.1%。中山市的行政机关败诉率继续保持在全省各地级市行政机关败诉率的低位水平,体现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法治状况良好。
报告指出,中山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人民法官下村居”活动,将诉前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对类型化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指导,防范行政争议的发生;常态化派出法官为行政机关、律协等行业协会授课,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深化生效裁判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
报告介绍,中山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诉前指导、诉中协调、判后反馈“三步法”工作机制,落实“协调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如中山市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案件,已形成经法院释法调解,企业方撤诉主动执行行政决定的常态化纠纷处理模式。2022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中,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达到12.6%,反映中山法院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涵盖农村村民基本权益保障、规范民营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广告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行政监督、河道采砂治理行政许可、招投标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耕地保护主体职责、土地征收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这十大行政监督执法领域,展现全市法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保护人民群众权利,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