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问: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什么时候?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什么时候开展单位清查工作?
答:在 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在前期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等各项单位清查准备工作基础上,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进行清查登记。
●问:单位清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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