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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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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版 2023年08月15日 要闻 扩展 收缩 默认

《中山市城市公园管理规定》发布
积极建设大中型公园 利用闲置地建小公园
扫码看《中山市城市公园管理规定》全文
  本报讯(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冯燕敏)为提升城市公园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期印发《中山市城市公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公园管理机构职责,对公园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园容和游园管理、保护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要求。

  《规定》提出,应积极发展建设大、中型公园,并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等建设小型城市公园。鼓励新建、改建及扩建城市公园,优先配套建设健康步道、绿道、碧道以及老人、青少年、儿童友好活动场地等设施,各类设施应当按照《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设置,并与公园功能相适应,与公园景观相协调。其中,城市公园绿道、碧道的建设尽可能与城市绿道、碧道系统相衔接。已建成的城市公园应逐步完善母婴室及第三洗手间的规划、建设,以满足公园使用功能的需求。

  此外,《规定》对园容管理、游园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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