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表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具有跨国界影响,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12年前发生的福岛核事故已经造成严重灾难,向海洋释放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日方不应出于一己之私利,给当地民众乃至世界人民造成二次伤害。
发言人指出,日方利用国际原子能机构上个月发布的综合评估报告,大肆渲染核污染水安全无害。事实上,国际原子能机构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的评估是基于日本单方面委托而开展的,属于技术援助和咨询评估性质,不具有国际法效力,不能赋予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任何合法性和正当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估范围受到日方严格限定,不包括排海以外的其他可能处置方案,也不包括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长期可靠性;评估方式主要基于日本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作出判断,仅对日方单方面采集的少量核污染水样本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分析;在数据真实性和信息准确性有待确证、取样独立性和代表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得出的评估结论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事实依据,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发言人强调,日方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是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将伤痛延续给人类的子孙后代,成为生态环境破坏者和全球海洋污染者,侵犯各国人民健康权、发展权和环境权,违背自身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中方敦促日方立即停止这一错误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