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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版:要闻 新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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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6亿元,达产后年税收约3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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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 05
癸卯年七月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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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44-0126  代号:45-47  中山日报社出版    Email:zsrb@zsrb.cn
  A02版 2023年09月05日 要闻 扩展 收缩 默认

《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
控城市内涝 让雨污分流
◀识别二维码查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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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罗昔阳)9月4日,记者获悉,《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已在“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发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条例草案明确了有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上的职责,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和运营机制的创新,支持海绵城市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海绵城市设施,是指采用自然或者人工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控制城市雨水径流的设施,包括城市水系,包括且不限于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排水设施中的下列设施:透水铺装、生物滞留、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渗透塘、渗井等渗滞类设施;蓄水池、滞留塘(湿塘)、调节塘(干塘)等调蓄类设施;雨水湿地、砂滤池等截污净化类设施;植草沟、渗管、渗渠、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等转输类设施。条例草案规定,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海绵城市设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处罚。

  条例草案指出,在编制或者修编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层级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规划时,应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新建区域应当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管控指标要求,优先保护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科学配套建设海绵城市设施。已建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低效工业园改造、水环境治理、城市内涝治理等建设工程,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污合流或混流等问题。

  9月30日前,市民可通过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立法意见征集—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以邮寄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五路68号206室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信封上注明“立法意见”字样(邮编:528403);也可通过电话反馈进行反馈,联系方式为0760-86793802。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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