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设有食堂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要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实施本地区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评估内容包括: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以及食品浪费情况监测统计等,要注重对不同经营方式、供餐方式、服务方式的机关食堂实施差异化评估。评估方式包括:内部评估和抽查评估等,县级及以上机关每季度实施内部评估;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同级机关食堂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每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评估结束后及时通报评估结果,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反面警示为辅,重点抓好评估等级为不合格食堂的整改。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机关、食堂和有关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用餐规模大的机关食堂,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各地区要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编制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