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节选:
对捣毁伪造人民币印制窝点,现场查获印刷假币的机器设备、制造假币版样、模具、油墨、纸张(包括印有安全线的纸张)、坯饼等原材料,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现场查获假币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100万元以下或假硬币10万枚以下的,奖励金额为假币面额总计数的8%;
(二)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100万元至1000万元或假硬币10万枚至50万枚的,奖励金额为8万元至20万元;
(三)查获假纸币面额总计1000万元以上或假硬币50万枚以上的,奖励金额为20万元。
对查获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并抓获主要涉案人员的,按两档累进方式进行奖励,标准如下:
(一)查获假币面额总计少于100万元的,奖励金额为假币面额总计数的10%;
(二)查获假币面额总计等于和大于100万元的,在奖励金额为10万元基数上,加上假币面额总计超过100万元部分的1%计算;
(三)奖励金额最高限额为18万元。
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发现假币犯罪线索请直接拨打110
2.远离假币犯罪,共建和谐社会
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假币犯罪的典型案例:
简单案情:2022年6月-9月期间,被告人米某在网上学习到如何制作假币的方法,后结伙被告人曾某某在中山市古镇镇某出租屋内伪造面值为20元的假人民币纸币并试图通过网络销售。2022年9月15日,中山市公安局将米某、曾某某抓获,缴获面值20元假人民币174张及防伪纸物品等作案工具一批。
判决结果:2022年9月15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被告人米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0.4万元,依法没收制假工具。
以手机无法收钱,要求现金交易,再以现金缺角为由掉包假币等手段使用假币的典型案例:
简单案情:2019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葛某某在常州汽车客运北站及周边地区,多次以手机不方便收款为由,开车带被害人去换现金,伺机掉包后又以收到的现金缺角、疑似假币为由要求被害人进行微信支付。通过上述手段,窃得被害人袁某某、周某某等15人的现金人民币4700元。2020年9月17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葛某某的轿车及租住地内,查获百元面值的假币共44张,合计总面额4400元。
判决结果:2021年2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持有、使用假币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主办单位:中山市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