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16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毛里求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补充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的决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免去李尚福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经表决,任命刘少云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