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环城社区线索,反映昌盛路的垃圾站旁存在偷倒生活垃圾现象。接报后,执法人员4月6日联同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通过查看视频监控、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最终发现该处生活垃圾为南区某电器销售商行擅自倾倒。经过调查和沟通了解,电器销售商行负责人覃某表示,店内安排员工去倾倒生活垃圾,但员工未按要求将垃圾倾倒在垃圾收集点内,而是随意倾倒在旁边道路上。
经过教育,覃某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接受处罚,并对现场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覃某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商行的员工的教育管理,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乱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本报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曾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