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立法发言人冯镜华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罗丹介绍《条例》的具体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近年来通过“无废城市”创建,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逐步提升,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不到位、工业固体废物应急能力不足、危险废物转移风险大、企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认识不足等。
在“无废城市”的建设中,法治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山2019年启动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立法研究。2023年10月31日,《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三审通过,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24年5月1日施行。
据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条例》注重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新部署和新要求;二是以中山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对上位法和省条例进行细化补充;三是针对中山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四是将中山对工业固废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固定的法规制度。
《条例》围绕部门职责分工、推进设施规划建设、明确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设置六章33条共22项制度措施,通过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进行全流程防治管理,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