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试点是在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中,保持“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采取“检验批”为单元的出口申报前监管模式,同一“检验批”的首个“申报批”实施现场检验,后续“申报批”可审核单证后直接放行。“以前我们需要预留充足时间等待海关逐批实施现场检验,遇到极端天气、船期变化等情况还会继续增加额外成本。改革试点落地后,降低了我们的仓储成本,提升了发货效率,非常便捷高效。”中山邦腾销售经理钟成立说。
“改革试点后,符合条件的出口危险品可实现申报、放行、出证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时间平均至少缩短两个工作日,进一步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企业竞争力。”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查检三科科长左国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