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坚持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中山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持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健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协同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山。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强调,坚持以改革精神加快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要以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为着力点,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以“精准化”为导向健全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机制,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点,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可诉性”标准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规范性。要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联系基层院工作,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