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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3版 2024年09月26日 新闻 扩展 收缩 默认

中山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符合条件购新车可享一次性500元补贴
  本报讯(记者 杨健)9月25日,记者从中山市商务局了解到,中山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日期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将可享受一次性500元的补贴。

  此次政策的实施对象为在本市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的个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新车,且新车售价在1500元及以上的,即可申请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补贴申请人与旧车车主、新车购买车主必须为同一人,且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为确保新车的质量和安全,市商务局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补贴的要求及标准。新车必须为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或满足“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新车购买者,将统一获得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请补贴时,消费者需准备以下材料: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新车发票以及新车行驶证。这些材料将作为申请补贴的必要依据,确保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为方便消费者申请补贴,中山市商务局联合建设银行推出了线上申请服务。消费者只需登录建行生活APP,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以旧换新”政策有助于推动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消费升级,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出行安全。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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