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已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将应支付给石岐区新填塘街6号的被征收人周维的补偿款人民币1084941.40元、安栏路77-79号302房的被征收人欧祺的补偿款501019元提存于本处公证提存账户。请上述被征收人(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联系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带齐相关文件后到我处领取上述款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科西路2号民科园管理大厦200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35622 ,邮政编码:528402。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公证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