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人居环境的决定》。会议认为,该决定对全面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绿美中山生态建设,推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厘清政府、各职能部门、镇街及有关单位、自治组织的职责。明确了绿化美化管护职责,强化了田间看护房管理手段,建立了田间农用房整治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围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制度设计。首次提出了打造具有岭南建筑风格和岭南水乡建筑风格的农村住房建筑,提出了“三线”治理新模式。三是设立监督方式,为决定的实施、监督提供后续保障。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山市前山河流域保护规定》。该规定围绕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前山河流域协同管理制度和机制,设定了联席会议、项目征询、监测与信息共享、联动执法、争议协商、监督协同等13个方面的制度和机制。会议认为,该规定为加强前山河流域的跨区域协同保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按照有关规定,该规定须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
会议另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阜沙镇横迳泵闸工程项目基建预算指标的报告、关于追加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工程项目2024年基建预算指标的报告、关于追加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基建预算指标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相关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此外,审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