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者12日从浙江湖州举行的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开始呈现下降态势,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降幅尤为明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规范有序,人民法院服务、融入、促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在健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方面,2014年以来,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从134个增至2400余个,专业审判人员达10700余人,全国已有30个高级法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同时,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三审合一”归口机制,促进民事赔偿、刑事追诉、行政履职依法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质增效。
此外,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十年来,最高法制定、修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解释21件,发布规范性文件22件,发布生态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40件、专题典型案例共43批437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参考案例350多件,指导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
当日,最高法一并发布了10件环境资源审判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更优质、更丰富的精品案例更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进程,更好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