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中山港街道办事处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中山港应急催字〔2025〕1号)。因法律文书无法以直接、留置和邮寄等方式送达,现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0-85281501。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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