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物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4〕第087号,还款金额:890545.04元;
广东迪远科技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4〕第088号,还款金额:105250.00元;
深圳朗程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4〕第089号,还款金额:403957.59元;
张宣国(中山市古镇张功五金加工店),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4〕第090号,还款金额:41856.17元;
中山市拓磊五金加工厂,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4〕第091号,还款金额:80967.84元;
魏建军(中山市东区友邻装饰设计工程部),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4〕第092号,还款金额:51373.77元。
上述受送达人须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追偿决定,联系我局还清款项,逾期仍未履行,送达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方雅玲,电话:0760-88361295,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8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