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
二、公示渠道:广大市民或相关利害关系主体(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阅规划内容:(一)现场查阅。前往古镇镇冈东村委会公示栏、中山市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楼行政服务大厅、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堂现场查看。(二)线上查阅。古镇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zz/)、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
三、意见反馈方式:如有异议,可向古镇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或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建议,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意见及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中山市古镇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0760-23366390;
中山市兴中道2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0760-88268979。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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