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统筹增量优化和存量盘活,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第一节 健全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
完善要素市场体系,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优化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并购重组、退市等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增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逐步打破户籍、社保、职称、档案等方面制度性障碍。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和数据市场。深化拓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第二节 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深化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养老等服务收费政策。探索构建新型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第三节 盘活利用存量资源
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深化扩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完善促进盘活存量用地的规划管控、土地供应和税费政策,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进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和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转换,完善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法规,依法稳妥推进续期工作。推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健全产业园区存量盘活和高质量发展机制,完善资产估值等配套政策,引入社会力量提升盘活利用效率,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推荐发行。
第二十章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提高宏观调控和政府治理水平,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
第一节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
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宏观政策,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保持流动性充裕,持续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统筹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强化年度计划与国家发展规划衔接。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将预期管理纳入宏观经济治理全过程。加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科学把握政策力度和出台时机,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第二节 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发挥中期财政规划跨年度预算平衡作用,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执行监督。优化税制结构,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会监督。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节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建立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等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加强交易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壮大耐心资本,完善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体系。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
第七篇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
第二十一章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第一节 有序扩大开放领域和区域
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稳妥实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强负面清单修订与开放试点联动。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扩大可投资品种范围,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跨境双向直接融资,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优化签证和停居留政策,提升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拓展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投融资中的使用,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建设自主可控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在有条件的领域率先实施高标准经贸协定开放举措,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合作潜力大的经贸伙伴,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
第二节 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和监管体系
推进高水平开放和深层次改革高效联动,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修法、政策调整和标准修订。健全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扩大商标保护范围,优化版权保护机制,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推动重点产品能效、水效、碳足迹等规则标准国际互认,推进企业气候信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与自愿披露。探索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惯例的劳动保护机制。加快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原则。率先试行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协定、投资便利化协定,提高跨境支付结算效率和单证电子化标准化水平。
第三节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实施全岛封关运作,持续提升贸易投资和要素流动等重点领域开放水平,逐步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开展更大力度制度型开放试验,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统筹布局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支持功能相近、区位相邻的平台优化整合,推动国家级新区、开发区管理制度和运营模式创新,促进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业协作园区、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和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建设。
第二十二章 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强化进口和出口协调、货物和服务并重,统筹吸引外资和境外投资,塑造国际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新优势。
第一节 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促进外贸提质增效,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优化升级货物贸易,推动市场多元化,拓展中间品贸易,促进加工贸易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跨境服务限制,鼓励服务出口,增强运输、旅行等服务国际竞争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积极发展服务外包,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合理调整进口关税税率,修订鼓励进口技术、产品和服务目录,扩大国内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优质农产品、生产性服务等进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海外仓布局和功能,完善保税维修和再制造、新型离岸贸易等政策环境。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推动外贸产品标准与合格评定、检验检疫国际合作。提升贸易促进平台功能,加大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支持,持续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内外贸标准认证改革。强化贸易风险防控和摩擦应对,丰富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完善出口管制体系。
第二节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文件法规,落实好“准入又准营”。发挥标志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精心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拓展利用外资方式,完善外资并购管理,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高质量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完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健全外商投资统计、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共享。
第三节 促进国际产业与投资合作
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互利共赢的境外投资合作,鼓励互联网平台、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企业拓展海外应用场景。支持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调解仲裁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健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我国公民、法人海外合法利益保护,建立诉求响应和保护救济制度,健全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作用,促进与境内园区协同发展。加强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健全境外投资风险监测、防控、处置机制和法律法规,推动企业提升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能力。
第二十三章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指导原则,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
第一节 深化发展战略对接
加强与共建国家、国际组织政策沟通和战略对接,强化合作规划统筹管理,加强实施协调和评估优化。发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引领作用,强化能源、税收、减贫、智库、媒体等领域合作平台建设。深化与共建国家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增进企业家、专家学者、青年等群体交流。统筹多双边合作,创新“一带一路”合作模式,巩固已有合作成果,拓展共赢发展空间。
第二节 完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布局
深化重要经济走廊和支点港口合作,畅通陆海天网多元通道。提升中欧(亚)班列发展水平,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高质量建设中吉乌铁路、匈塞铁路等项目。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提质增效,加强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合作。积极推进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深入推进新疆、福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
第三节 全面提升务实合作质效
持续扩大与共建国家贸易投资合作,高标准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农业、气象、北斗应用等领域合作新空间。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完善多元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积极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发挥作用。拓展与共建国家文化、教育、考古、体育等领域人文交流渠道,高质量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更有序、更规范、更安全、更可持续地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四章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
第一节 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
推进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推动构建和维护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秩序。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坚决反对保护主义、滥施关税等做法。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推动扩员和审议进程,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落地实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积极提出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外层空间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强化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动二十国集团发挥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作用,推动扩大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影响力,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
第二节 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拓展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引领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深化周边发展融合,强化共同安全,巩固战略互信,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维护大国关系总体稳定。深化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支持全球南方联合自强。打造多层级多领域文明对话交流机制和平台,共同构建全球文明对话合作网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第三节 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
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跨国犯罪、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问题上发挥更多积极作用。坚决反对霸权霸道霸凌行径,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积极参与全球安全规则制定,建设性参与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政治解决,加强粮食、能源、数据、生物、陆海通道、反恐怖等领域安全国际合作,推动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促进全球减贫合作,加强援外体系建设和全链条管理,加大援外力度。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八篇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第二十五章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推进产需衔接、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
第一节 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稻谷、小麦生产,提升玉米、大豆产能,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适应供需形势变化,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稳定发展棉油糖胶等重要农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特色农业。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严格占补平衡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强黑土地保护和酸化耕地治理,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第二节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强化育种联合攻关,培育高产优质、抗逆广适新品种,提升种源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0%以上。围绕核心种源、农机装备、农业节水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积极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
第三节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推进肉牛肉羊、奶牛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饲草产业,扩大青贮饲料生产。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进节能宜机高效设施种植和集约化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和森林食物资源,发展高质量水产养殖,稳步扩大木本粮油生产,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提升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合成生物技术,拓展新型蛋白来源。
第二十六章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第一节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以县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时序。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供水、污水治理、能源、物流、信息等设施建设和维护。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以医护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面向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利用农村存量设施资源。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
第二节 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市场和流通网络建设,健全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体系。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第三节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推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保护传承乡村文化遗产,加强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赓续农耕文明。
第二十七章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加强农业农村投入保障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实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完善产粮大县奖补制度。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第二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服务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
第三节 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优化现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完善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机制,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开展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聚焦大型特大型安置区,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市场化导向的消费帮扶。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加力扩围实施以工代赈。统筹推进灾害避险搬迁。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统筹推进区域内战略深化实施和区域间联动发展,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二十八章 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
坚持一以贯之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因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促进东中西、南北方协调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
第一节 提升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水平
聚焦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立足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实施一批生态屏障建设重大工程,以开放通道、枢纽节点、平台载体建设促进对内对外开放。立足维护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完善能源通道和交通网络,持续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科教、农业、生态等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成效,加快推进向北开放。开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新局面,强化粮食和能源原材料保障能力,做优做强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体系,推进内陆地区高水平开放。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引领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高地。
第二节 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动力源作用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更加紧密的全方位协同发展格局。积极稳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持续推动标志性疏解项目和政策落地,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现代化城市,完善管理体制。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综合服务水平,提高天津滨海新区综合承载能力。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完善创新链产业链、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提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辐射能级,支持上海与苏州重点领域同城化发展,深化沪苏浙与皖北地区城市结对合作。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重大合作平台先行先试作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湾区。
第三节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有序提高沿线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推动长江干流稳定保持Ⅱ类水质、主要支流基本达到Ⅱ类水质。畅通长江黄金水道,加强岸线资源高水平保护和合理高效利用,推进沿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上中下游协同联动发展。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大保护大协同格局,系统推进上游水源涵养、中游水土保持、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加大湟水河、渭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力度,全力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第四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传承红色基因,发展特色产业,支持革命老区发挥比较优势培育内生动力,深化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分类精准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统筹推动守边固边、兴边富民、强边固防、沿边开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大边境地区教育医疗等投入,实施更有力的护边补助政策,扎实推进沿边重点城镇和村庄建设,支持口岸城市发展,推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生态退化地区开展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推进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推动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和整合利用。
第二十九章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以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为基础,以城市群联动发展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协同为保障,推动区域间互融互促、互利共赢,拓展国内大循环空间。
第一节 完善区域联动发展布局
强化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长江综合运输通道和沿边沿海通道等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发挥西电东送、东数西算等跨区域重大工程支撑作用。加强城市群一体化和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促进区域创新链产业链高效协作。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加快发展。培育发展若干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更好发挥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带动作用。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加强改革攻坚、政策赋能、要素保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作示范。》》》下转07版
中山日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