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2月11日对你户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下称:《决定书》)。我街道分别于2026年3月4日与2026年3月12日到狮滘口新村5巷4号现场送达、2026年3月5日邮寄送达上述《决定书》,均因无人签收、拒收等原因未能完成送达。现正式通知你户:
请你户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西区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办理领取事宜。逾期仍未领取的,将视为已完成送达。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8863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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