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34号(证载孙文中路128号)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第一中学(月山校区)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已于2026年6月18日将应支付给被征收人刘麟茂的合法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的补偿款人民币2091033元整提存到本处公证提存账户。
请被征收人刘麟茂的合法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联系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带齐相关文件后到我处领取上述款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科西路2号民科园管理大厦200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35622
邮政编码:528402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公证处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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