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取时间的认定,《通知》明确三个方面细则。一是购房之日的时间认定,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二是提取时间要求,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需要在购房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装修提取申请,自该套住房首次申请装修提取之日起五年内提取;三是提取频次时间,自该套住房首次办理装修提取之日起五年内,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或其配偶各自最多可办理五次提取,首次提取计入提取次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产权人及其配偶符合装修提取条件的,可以共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以经备案的购房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办理装修提取业务,无需终止住房贷款自动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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