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我公司在中山市东凤镇同富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山市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问题出现后第一时间处置,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完成整改。案件调查期间,我司全程积极配合环保局现场核查,询问取证,如实提交全部相关资料、今后委托处置固废前,严格核验对方资质,签定书面合同,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深感愧疚。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中山市万维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