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的规划公示牌设于广丰苑安居工程一期主要出入口,项目方案调整如下:首层商业面积调整为车房面积。在原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绿化率等指标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分项面积。以上变更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
公示期为公示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中山市兴中道二号之一投资大厦208办公室)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88337307)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