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就中山市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类型及事项
立法项目类型: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立法事项范围: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事项。
三、立法项目建议内容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请说明理由(包括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和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拟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有立法草案建议文本或其他有关资料的,请一并提供;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格式请参照附件)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网上填报。电脑或手机登录“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填报。
(网址:http://zssfgfxwj.zs.gov.cn:9145/#/yjzjindex)
(二)邮寄。书面建议请寄至: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五路68号206室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邮编:528403
(三)咨询电话:88321006
附件:关于将XX(项目名称)列入中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模板)
扫描右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中山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