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补贴对象为我市规上限上企业。同时,企业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截至2023年2月底返岗率达80%以上(指2023年2月参保人员与1月参保人员相同率达80%及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招用首次来中山工作(指在2023年1月、2月或3月起首次在中山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从未在中山参加社保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为新招员工依法连续缴纳社保(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3个月以上的(包含3个月,补缴除外,且申请补贴时员工仍处于参保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补贴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企业须在此期间完成确认。企业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商通”APP进行网上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留意短信或电话,也可自行前往系统登录查询。如若对员工名单有异议,企业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并上传佐证材料。另外,因中介机构引进新员工给予中介机构引工补贴,就不另外给予企业新招员工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