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两金”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凡在本市已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且未进行申退或结算的缴款单位,可依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9〕88号)规定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简称“两金”)退款条件,登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zs.gov.cn/)进行“两金”返退网上申请,并将相关申请的纸质资料提交至我局审批窗口办理审核退款或结算(地址:市博爱6路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320532)。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