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我公司在中山市西区沙朗隆昌村兆丰经济合作社兴业街2号E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粉尘产生的生产工序及设备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同时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对我司的环评编制进行完善。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深感愧疚。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中山市优比利家具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