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苏庆添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萧志锋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亚军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范华清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段文生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官琳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少益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钟开屏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炳炎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