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裁决针对美国技术专家斯蒂芬·塞勒提交的两项专利申请,他申请的专利发明人不是自己,而是一款名为DABUS的人工智能机器。英国最高法院在裁决中作出结论认为,根据现行专利法,申请专利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据介绍,塞勒声称,这一人工智能机器自主发明了一种食品包装和一种闪光灯,因此有权成为“发明人”。此前,塞勒在美国和欧盟都曾为人工智能申请这两项专利,但均被驳回。
2019年,英国知识产权办公室也驳回了塞勒的专利申请,理由是DABUS不是“自然人”或者公司实体,因此无法正式登记为“发明人”。塞勒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主张均被驳回。塞勒最后上诉至最高法院。
英国最高法院在20日的裁决书中表示,DABUS“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它没有设计任何相关发明。因此法官们一致驳回了塞勒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