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黄小玲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邓文辉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火炬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姚红波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吴柏强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陈薇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梁文虎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梁晓林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罗丹薇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洪文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卢秋平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谭梦娜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蔡伟华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杨剑心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熊伟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