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过去一年,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市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日程安排,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月1日-2日召开。会议审议了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稿),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等。
会议强调,市政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调研协商,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加强大团结大联合,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助力做好政策宣传、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要精心组织筹备,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落实,努力把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成一个高举旗帜、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因年龄或岗位变动原因,同意黄振球辞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报请全体会议备案确认;同意胡波辞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报请全体会议备案确认;同意阮峥、李旷怡、凌俊杰、黄景禧、梁钟华等5人辞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黎卫、黎少康、黎雪林等3人为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委员;同意李嘉颖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副秘书长,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黎雪林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梁钟华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