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飞珍(中山市三乡镇海德红木家具店),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17号,还款金额:88000.00元;
中山市粤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21号,还款金额:61886.00元;
中山市蕙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22号,还款金额:890026.00元;
中山市奥洋电机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24号,还款金额:1002149.2元;
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28号,还款金额:64170.00元;
黄平安,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30号,还款金额:66682.00元;
中山市能动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29号,还款金额:38418.08元;
夏清强(中山市夏氏家具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31号,还款金额:138592.5元;
中山市易尔派物流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3〕第033号,还款金额:44000.00元。
上述受送达人须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追偿决定,联系我局还清款项,逾期仍未履行,送达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方雅玲,电话:0760-88361295,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816室。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