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员、副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草案),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补选常务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人事任免建议名单。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和名单提交全体委员审议和酝酿协商。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同意李娟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黎艳萍任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郑咏梅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钰飞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