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书》(中社保机保退字〔2023〕1号)。因从2018年1月起你不符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应当退还2018年1至8月违规领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共54640.4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肆仟陆佰肆拾元肆角)。请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应当退还款项划入我局指定账户(账户户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银行账号:4431070104000299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民权支行),划款时需备注“魏根传多领养老金退回款”,并将退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如有异议的,可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60-88221060;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08室。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